冬虫夏草酱鸭是如何一回事呢?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蜂胶等原料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蝙蝠蛾拟青霉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经研究认为,《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所列品种仅限用于保健食品。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的,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
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蜂胶等原料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蝙蝠蛾拟青霉属于《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经研究认为,《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菌种名单》所列品种仅限用于保健食品。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的,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
卫生监督中心认定冬虫夏草为名贵中药材,但卫生部未曾批准过冬虫夏草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讨论后也认为,目前冬虫夏草尚缺少作为食品长期服用的安全性评价研究数据,建议暂不作为食品原料使用。 但仍有消费者在市场上可以买到“冬虫夏草酱鸭”,那又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来看看有关报道:
消费者郝某从北京物美大卖场购买了北京市浦五房肉食厂生产的冬虫夏草酱鸭,郝某发现该冬虫夏草酱鸭添加了冬虫夏草。郝某认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冬虫夏草作为中药材,不得在食品当中添加。郝某将北京物美大卖场告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支付10倍的赔偿金。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一中院获悉,该院终审认为郝某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故驳回了郝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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